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开发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生集党委〔2021〕27号)《开发区“南明企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丽经开〔2020〕44号)文件相关要求,经用人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党群工作部审核认定,现将2022年第三批南明企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入选名单、第一第二批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起至2023年04月06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受理电话:2600532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03月30日
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年开发区第三批南明企业应用型人才入选人员名单公示
南明企业应用型人才第三批推荐入选人员名单
2020-2021年开发区第一批、第二批
南明企业应用型人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
南明企业应用型人才第一批、第二批
合格人员名单